(一)文件依据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川发改政策函[2004]453号)。 (二)申报时间 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时间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四川省评标专家申请表》原件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若有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自身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可一并附上。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但须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2寸的免冠彩照共4张。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根据评标专家的新申报文件要求将以上申报材料报送至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对评标专家申请人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成为评标专家候选人。 3、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组织评标专家候选人资格终审。 4、通过终审的评标专家候选人参加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 5、评标专家候选人通过培训且考试合格后,经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认定符合评标专家条件的,即可领取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四川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成为正式评标专家。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新建用户名时应先预查用户名是否重复,在选择用户名时也应选择长度在 6-16位字符英文、数字组合,便于记忆。 2、初始密码则应选择6-8位的数字,避免在使用语音电话登录专家库时无法输入密码。 3、申请人在登录系统或登记个人信息时若长时间未刷新页面,可能导致验证码或当前页面过期失效,应在每半小时内即时保存。 4、所有中文信息应使用半角输入法录入,所有数字信息应使用半角英文输入法录入。 5、所有带“*”号的栏目皆为必填项。 6、每个联系方式的信息栏中仅允许填写1条电话号码。若申请人使用外地手机号(即;;手机号码归属地不在成都、眉山、资阳三地的),手机号前应加“0”,如:0。若登记座机号码,则应采用“区号+号码”的方式,如:028-********。不可登记分机号码。 7、注册地区应选择申请人工作、生活的主要所在地。在填报时应按照提示逐条选择省、市(县)、县(区)。 8、评标专业应根据申请人的实际从业经验进行选择,可填报1-3个专业。专业的填报应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专业分类试行标准》中的专业小类名称进行选择。 9、申请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也应按照单位公章名称填写。申请人既可点击“选择工作单位”进行选择,亦可点击“手工输入”自主填报。 10、申请人若有兼职、派驻、借调、“一个单位多块牌子”等与多个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况,满足《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细则》中主动回避的,应选择“专家回避单位设置”填报相关的回避单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f4bc80fc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