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财务管理协议三方协议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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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无锡XXX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 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手机号码:XXXXXXXXXX 股东: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 手机号码:XXXXXXXXXX 股东: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 手机号码:XXXXXXXXXX 股东: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 手机号码:XXXXXXXXXX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无锡XXX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财务管理协议:

第一条 财务支出

1、低于2000元且每月总计不超过6000元可由管理方(即合伙组织负责人XXX直接支出,无需与股东报备;

2、超过2000元部分必须提前报备股东,同时全体股东批准后才可支出,如未报备或批准前支出,股东有权认为是私人支出,由具体支出人个人承担;

3、每次支出必须以票据为准,如无法提供发票的,必须提供盖有有效印章的收据为准,网络支付无法提供票据的可以付款截图为准(仅限淘宝、天猫商城网店)。

第二条 财务收入

每日收入必须在收取后24小时之内转至公司指定账户,或者股东账户(时间以转账时间为准),如未能在24小时只能转账的,需提前报备于所有股东,如未能报备,股东有权利以职务侵占罪,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条 财务监督

1、财会人员由所有股东协商一致后,共同聘任;

2、每月所有股东核对一次支出与收入,以票据以及银行单据为准,对账时间为次月第一周;

3、如账目有疑问,所有股东有权向负责人要求解释说明情况,管理方有义务解释账面问题,如无法解释,股东有权撤换负责人;

4、如负责人有以任何形式做假账、阴阳帐等有损于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实际利益行为的情况,股东有权让负责人以实际损失价值的五倍进行赔偿,补偿以股权比例及实际损失价值分配,同时撤换负责人,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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