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措施 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新时期加快推进农机效劳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民、农村、农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农村合作效劳组织对于全面建立小康社会、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解决一家一户农民办不了、办 事情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农民机手向自我开展、自主管理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加快了农机专业合作社效劳体系建立,积极引导农机大户、农机户、农机专业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明显效果。为今后我区农机合作效劳组织的开展壮大提供了经历。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开展现状 1、开展现状。目前已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1家,总资产927万元,,从业人员78人,拥有大型拖拉机76台,小麦联合收割机44台,玉米联合收割机22台,免耕播种机15台,其他配套农机具126台,全年营业收入272万元,纯收入190万元。 2、农机合作效劳组织的主要类型和组建模式。农机合作效劳组织的建立 ,主要是对原有各类农机效劳组织如农机作业队、农机大户等带有股份合作性质的农机效劳组织的改制、扩建、整合与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机各类效劳组织通过不同的方式组建农机合作效劳组织。 依据我区实际及实践经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为:种植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统一耕作;维修型,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户,统一维修效劳等农机化专业合作社。 3、加强引导,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农机合作效劳组织内部管理机构健全,成立了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监事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行法人负责制,负责日常的经营效劳工作。股东大会是合作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向、经营决策、财产处置、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机械管理制度、职工奖罚制度、利益分配制度、平安生产制度科学标准的制度体系。农机合作效劳组织产权关系明晰,责任、权力、义务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内部运行机制科学有效,形成一套自我开展、自我壮大的经营体系。 二、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和效果与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全区农机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开展数量少、影响带动小,难以满足农机社会化效劳的需求,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缺乏。 主体构造单一、效劳领域不宽。农机合作社大都由清一色的农机大户组成,主体构造单一,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合作社大都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效劳内容,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效劳居多,林牧渔等各个作业环节的效劳明显缺乏。 管理制度有待标准、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许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以农机大户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往往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 根底设施建立滞后、扶持政策少。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场库棚建立用地短缺,集公益性、效劳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维修效劳组织建立滞后;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538a01c6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