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的利与弊 一.为什么要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 其理由是: 1.电动车频频引发“夺命”事故 在广州,从2011年到2013年,执法部门查扣了78.7万辆“五类车”,电动自行车为28.8万辆,占比36.5%。五类车”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其他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广州“五类车”发生交通事故1600余起,1700余人受伤,事故已夺命近400人,约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65%。“也就是说,每发生两起亡人交通事故,至少有一宗涉及五类车”。而五类车中的电动自行车,也常常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电动自行车有多少事故率?是什么情况?是快递,还是外卖?还是老年代步车?或是载客黑三轮车? 2.除了交通事故,还有一些其他安全问题。广州因电动车充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呈逐年递增趋势,引发多人受伤或死亡。目前广州市面上90%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这种电池比小功率的锂电池稳定性差很多,且有的是未经检验的劣质电池,在密闭空间内长时间充电很容易引发火灾,成为重大火灾隐患。据当地媒体报道,2013年1月、12月,广州市白云区发生过两起电动车电池爆炸事故。2亿俩车有极少数发生火灾,应查清是不是伪劣商品?如今食品、烟花爆竹等都有事故发生,总不能以此原因就全面禁止,真有点让人啼笑皆非。 3.除此而外,还有什么禁止原因呢?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多做些工作,为什么在北京长安街西沿线两边道路成为停车场?为什么在玉泉路仍有黑车?为什么301医院仍有公开叫卖专家号?反之,小广告为什么现在明显大大减少?是管理问题还是立法问题? 二.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带来的问题 1.电动自行车生产商、销售和售后服务商都有生产和工商执照,生产的是符合行业标准的电动车。如果不合法,那为什么不吊销他们的执照? 2.电动自行车1999年的国家标准——即“时速20公里、车重40公斤”,已实行14年,而目前市面上95%的电动自行车超标。国标要与时俱进,政府要充分考虑民意,做到立法有科学依据。超标可以统一登记,统一处理。汽车尾气超标、超速都有办法处理,为什么电动自行车就不行呢? 3.现在雾霾找不到根治原因,为什么对汽车、超标车、外地车不全面限制呢?而对老百姓用的车大加限制呢?这难道不是在政府和民众之间制造麻烦和矛盾吗? 4.广州“禁电”并未触犯上位法。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并且,《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1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因此,广东省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登记方可上路。而2006年11月广州市公安局发布的《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是经过广东省政府批准同意的。因此,有关人士认为,“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规定是有法可依的。政府的规定要与时俱进,如今汽车数量、尾气、停车场、僵尸车等问题己很突出,人口老龄化问题也愈来愈突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应到基层,到民众中听一听老百姓呼声,有些问题应该有办法解决。 5.如果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产业,将会有大批人员下岗。有大批商店关门,有很多老年人无法方便去看病、去附近公园、去学校接孙子放学和送孩子上学。请想一想,过去孩子上学要人接送吗?过去有这么多老年人吗?过去医院有这么多人看病吗?没有啊!现在才有啊! 6.全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预计达到2亿辆,是私家车的200%,摩托车的160%。电动自行车的出现,减轻了城市交通的压力,方便了人们的出行,成了老百姓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与重要的谋生手段;它为扩大内需、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作出了贡献。 7.电动车的大量使用能提高城市的空气质量、降低PM2.5,同时减少国家对交通设施的投入。 8.电动自行车管理:控制电动自行车的总量,做好非机动车道等城市规划”。不要让汽车占自行车道。交管部门不是划出自行车道、罚款就万事大吉。也不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就行啊! 9政府考虑交通安全和城市规划时,不能忽略快递业、物流业对电动自行车的特别需求。 10.限制电动车上路:可以规定时段、道路,对超速、超载、载客应严格禁止。 11.举办电动自行车管理听证会是必要的,还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征求民意。让政府的管理得到广大民众支持,让广大民众对政府多一份理解,多一份信任,多一份支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a4b566b52acfc789ebc9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