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政策,为更好的管理现行电动车在厂区内的安全使用,特定制以下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1.所有电动车需要向人事部报备车牌号码等信息,没有车牌的,需申请黄牌卡。 2.所有车辆必须按要求停放到指定的规划区域,不得乱停乱放。 3.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充电,不能在楼梯口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入室内充电。 4.所有电动车充电器(充电装置)必须符合安全不求,如出现线路破损,散热风扇损坏,充电异常等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自行更换为合格的充电装置。 5.严谨未成年人(职工子女)在厂区内骑行电动自行车,造成任何后果需自负。 6.请遵守法律法规,如果出现交通意外,引发火灾等严重事故,将自行承担或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处罚政策: (1)违反法规,在楼道、房间充电的人员,书面警告处分,影响恶劣报警处置。 (2)违反停车要求的,不停放到规划区域的,每次处罚20元。 (3)主动遵守《东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公司对非法车辆有权拒绝入内。 以上通告即日起长期有效,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所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55015d84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