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陶渊明读山海经其十赏析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辰 一作:晨)。 注释: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据《山海经-北山经》及《述异记》卷上记载,古代炎帝之女精卫,因游东海淹死,灵魂化为鸟,经常衔木石去填东海。衔:用嘴含。微木:细木。 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山海经—海外西经》)。 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 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徒:徒然、白白地。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讵:岂。这两句是说精卫和刑天徒然存在昔日的猛志,但实现他们理想的好日子岂是能等待得到! 猛志:勇猛的斗志。 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讵:表示反问,岂。 翻译: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 赏析:关于“同物”的理解 关于“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一句,有的认为,上句言生时,下句言死后,“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然而这样理解,未必符合作者的原意。《说文解字》云:“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可见物为天地万物之意,而精卫化去为鸟,刑天化去为“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二者虽则化为了异物,但实际上与生前并没有区别,都有着自己的意志,都是天地所生的有灵之物,都同归于自然大道。所谓的生死、化与不化,都不能改变“同物”的本质。因而,既然同样是“物”,只不过形态有所不同,那么便没有什么可以忧虑的,那么化去也就没有任何的悔恨了。“物”不仅仅是指精卫与刑天本来的形态而言的,“同物既无虑”与“化去不复悔”两句是因果的关系。作这样的理解,诗文更能表达出一种道生万物而万物一同的意义,更能理解“化去不复悔”的原因,可能更符合作者的原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b7dd2acb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