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级中学研究性课程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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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高级中学研究性课程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征

求意见稿)

研究性课程是上海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二期工程所构建的基 础教育新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本市普通高级中学研 究性课程的实施和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指导意见,在试行中不断 完善研究性课程的建设。

一、设置研究性课程的目的和意义

李岚清副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全面 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教育思想和 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进步”。人才培养模式集中而具体的体现形 式是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传统的以“升学--应试”为目标的学 教育教学模式,创建以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体现素质 教育方向和要求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是当前学校实施素质教育 的首要任务。而创建体现素质教育思想和要求的教育教学模式重 要的着眼点就是要改变学生那种单纯地被动接受教师知识传输 的学习方式,帮助和指导学生在开展有意义接受学习的同时,形 成一种对知识技能进行主动探求、并重视实际问题解决的主动积 极的学习方式。这就是培养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身的学习生 活和社会生活、自然界以及人类自身的发展中选取研究专题(课 题、主题),以探究的方式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 题的研究性学习方式。这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创造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研究性学习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体现素质教育思想和要求 的学习方式,应该贯穿在整个学校教育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之 中,在现行的所有课程的实施过程中都可以将“研究性学习”作 为一种学习方式加以引入,以培养学生的探究性学习能力、实践 能力、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研究性学习除了上述普遍性的、作 为一种学习方式在各学科教育中予以实施外,还必须有规定性课 程的实施渠道,即必须有列入课程计划,作为一种有目标、有实 施要求、有评价的课程实施渠道,这就必须设置研究性课程。通 过主要采取研究性学习方式实施的研究性


课程,不仅可以促进学 生学习、掌握和运用一种现代学习方式,学会主动学习、终身学 习,而且可以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方式的改变,学会指 导学生自主学习,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 力的提高。总之,设置研究性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对 学校创建符合素质教育思想和要求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 突破性的改革,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国家教育20001月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 计划(试验修订稿)》中,已将研究性学习活动列入课程计划, 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市中小学课程教材改 革二期工程也已将研究性课程与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共同构 成新的基础教育程体系,其功能就是在基础型课程和拓展型课 程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学会从自身的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 自然界以及人类自身的发展中选取专题(课题、主题),综合运 用已学知识和技能,在进行自主学习、主动探究的过程中逐步学 会学习,在学习、研究、探索的过程中发展创造性思维、体验创 造性的情感,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发展 学生的个性特长。从2000学年起本市首先在普通中学高中阶段 设置并实施研究性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研究性课程的目 标、内容、实施、评价、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从而取得研究性课 程建设的初步经验,为在整个基础教育阶段全面设置和实施研 性课程打好扎实的基础。



[上海市普通高级中学研究性课程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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