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医院应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对医院全体职工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3.培训内容: ⑴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⑵各科室、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⑶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⑷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⑸组织、引导患者、家属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医院与科室、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⑴由医院保卫科组织召集对医院职工进行的消防安全培训; ⑵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⑶结合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⑷通过制作板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f34dd63ae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