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体五首·其二》(作者-韦应物)唐诗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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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体五首·其二》(作者:韦应物)唐诗赏析

【作品介绍】

《杂体五首其二》的作者是韦应物,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86卷第2首。 【原文】 杂体五首其二 作者:唐韦应物

古宅集祆鸟,群号枯树枝。 黄昏窥人室,鬼物相与期。 居人不安寝,搏击思此时。 岂无鹰与鹯,饱肉不肯飞。 既乖逐鸟节,空养凌云姿。 孤负肉食恩,何异城上鸱。 【注释】 ①袄:通妖。 ②窥:暗中偷看。

③期:邀约,会合。按,袄鸟、鬼物,暗喻奸佞之辈。 ④搏击句:为此时思搏击的倒文。 ⑤鹰鹯:均为猛禽,喻指有权势者。

⑥饱肉句:猎者携鹰犬追捕猎物,狩猎前不予饱食,以免追捕不力。 ⑦乖:背离。节:操守。 ⑧凌云姿:矫健高翔的姿态。


⑨孤负:同辜负。

⑩鸱(chī):鸱鹘,猫头鹰的一种。 【作者介绍】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公元791年(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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