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商议为困难群众购买慰问品的会议记录 时间:XX年12月27日 地点:XX村部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支、村两委 会议内容:关于XX年XX村困难群众XX节慰问民主评议 为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XX节,根据《XX县XX年XX节慰问方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时间XX年1月6日至1月24日 二、慰问对象1、困难慰问:全镇各类因病、因灾、因祸致贫困难家庭;城乡“三无人员”;残疾人、低保户、下岗职工、拆迁户中的生活困难家庭。2、优抚慰问: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烈士子女、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和退伍军人中的困难家庭。3、抚慰性慰问:计生失独家庭、基层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中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慰问标准1、分每户600、1000、1500、2000、3000元五个标准,由村(社区)根据其困难程度确定。2、5-10级伤残军人慰问标准1000元,参战、带病回乡、铀矿开采、烈士子女慰问标准600元,直接拨付至其个人存折;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慰问标准2000元,现金发放(由乡镇送上门);1-4级伤残军人由县民政局上门慰问。3、城乡散居“三无人员”按1000元/人标准慰问,城乡集中供养“三无人员”按600元/人标准慰问,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 个人直补存折。(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的慰问金由各敬老院统筹管理,发放慰问金200元和添置新棉衣相结合)四、资金组织县财政、县民政局、镇财政。五、慰问活动安排各干部按安排表和慰问名册与村(社区)干部一起对困难户逐户上门慰问。六、工作要求1、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慰问活动前,各村(社区)对本村(社区)范围内(人户分离按属地管理原则)的各类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集体评议、张榜公示,确定慰问对象和标准并上报镇党政会议研究审定。不得随意确定慰问对象,严禁优亲厚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ff0e2e530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