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员行为规范 安全检查员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de)排头兵,一般由在采、掘、机、运、通等基层工作满五年以上,身体健康,责任心强(de)人员担任,检查(de)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安全隐患和查事故处理. 一、工作职责 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后必须向矿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2、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值班队长、班长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解决. 3、现场发现有“三违”现象,应立即制止,不听者,汇报矿领导给予惩罚. 4、参加矿组织(de)安全大检查,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三大规程. 5、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救灾处理,防止灾害扩大.调查分析原因,按“四不放过”(de)原则参加事故追查处理. 二、工作流程参加班前会→入井到现场接班→在负责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向接班人员交班→升井后向领导汇报当班安全生产状况. 三、主要检查内容和项目深入现场巡回检查是安检员(de)主要工作内容,检查(de)对象包括两个方面:“物”(de)不安全状态和“人”(de)不安全行为.人(de)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人(de)“三违”现象,而“物”(de)不安全状态,就煤矿现场来说主要指以下内容: (一)通风系统1、主扇运转情况.2、主要进回风巷情况.3、局部通风情况.4、通风设施情况.5、瓦斯防治情况. (二)机电运输1、主提升情况.2、斜巷运输情况.3、各种保护情况.4、电器失爆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2ddea06aa8271fe910ef12d2af90242a995ab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