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三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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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三项人员



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是指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2、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47f0e4456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9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