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的建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上世纪90年代后,第二轮“城市移民”呈现出新的发展动向,流动人口外出打工日渐出现“家庭化”趋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我市是用工大市,外来建设者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许多外来工子女已被城市接纳,实现了在城市就学的愿望,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有以下几种状况:其一,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往往是受户籍制度、教育投入机制影响的结果,没有城市户籍或是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在所居城市很难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其二,公办教育学校限制多,使得外来务工子女多在简易的民工学校就读。由于民工学校收费方式比较灵活,招生条件宽松,入学办理手续简单,而公办学校招生往往先满足本地生源,才会考虑外来民工子女,并且,公办学校在入学办理手续上要求民工子女要持有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暂住证、健康证等一系列证明,往往使得想让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家长奔 波、折腾一番,这让当初到城市务工人员积极性受损。其三,现行中、高考制度规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高考,各省(区)教材、考试题目不同,给农民工子女考生造成了心理压力和很多不便。 建议: 第一,建立平等教育机制,减少公办教育入学户籍限制,使外来务工子女能够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二,减少公办教育限制条件,简化入学手续,平等对待不同生源的受教育者;探索制订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第三,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平等和谐的氛围,让社会、学校、家庭共同为下一代营造更加健康、宽松的成长和学习环境。 翁荣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外来建设者子女就学问题的关心。外来建设者子女入学问题关系着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教育局在市委市府领导下,历来重视外来建设者子女的入学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这几年教育局采取公办学校解决为主的方针,充分挖掘公办学校的招生潜力,尽最大可能招收外来建设者子女入学。严格执行省政府文件要求,我们将外来建设者子女入公办学校条件设为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父母在义乌有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只要符合以上条件的,就可以在公办学校申请就读。近年来每年新增外来建设者子女在义就学人数都在5000人左右,目前在我市公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建设者子女就有5.5万人。从2008年开始,市政府把解决外来建设者子女入学问题列为政府十大实事,要求公办学校在原有基础上每年增加3000个学位接纳外来建设者子女入学。可以说,近年来新建的环中心城区的十余所学校,如前店小学、荷叶塘初中、黎明小学、东洲小学等等,外来建设者子女比例均在50%以上。从2007年起,利用学校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创办了何宅小学、隔塘小学等6所公办处来建设子弟学校。2011年在连续两年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个学位。我们可以承诺,只要符合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的外来建设者子女,我市将可以全部予以接收。 面对每年数千人的入学增量的压力,无论哪座城市都是困难的事,土地、经费、师资等要素筹措越来困难,且建设需要时间周期,短期完成如此数量的学校建设确非易事。因此,也需广大市民的充分理解并共同克服困难。在“十二五”规划中,我市已将企业中的员工包括企业家及外来建设者子女的教育纳入到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中,我们将在城郊及镇街新建小学二十余所,预计到时可以扩招三万余名学生,可以基本解决外来建设者子女在公办学校的就学问题。我们继续按照我市城市发展规划,统筹规划我市的教育事业,以满足全市人民(包括外来建设者)的教育需求。 同样,如果省政府制订出台外来建设者子女可以在本地参加中高考,我市将会按要求执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4b7fa43cf84b9d528ea7a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