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的主要措施 1禁止向雨水排水系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剧毒废液、工业废渣; 2禁止在厂区内清洗油类、酸液、碱液或剧毒废液储罐和容器; 3.罐区污水系统阀门应正常关闭; 4.定期开展环保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员工技术素质; 5.各车间应及时清理管辖区域内的沟渠、水井,防止杂物堵塞沟渠、水井,造成污水外溢; 6做好厂区绿化工作,改善生产区及周边环境。 7、根据实际情况,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应急组织,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演练和实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计划问题进行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应报区环保部门备案。 8、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在接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环境事故的调查时,要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严禁隐瞒、谎报和拒绝调查情况。 9、将各单位的环保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考核。 固体废物排放的控制措施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4bbea66d8ef5ef7ba0d4a7302768e9950e76e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