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时间:2022-06-08 07:23:5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合同系列-可编辑

三方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立协议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供应法律服务的资格/资质和力量。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托付乙方为其供应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各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共赢、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充份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托付并购事项履行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指定

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定____________等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 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详细如下: 1.起草并购意愿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加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建议或意见书;

5.起草并购协议及并购所需的其他有关法律资料文件; 6.帮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工作方式

1.甲方支配________同志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有关资料文件资料,协作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定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准时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第五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

1




合同系列-可编辑

1.各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元人民币。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托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担当: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

2.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准时、精确 、完整地向乙方供应并购事宜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资料和资料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文件资料和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准时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依据乙方律师供应的法律建议或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打算而致使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担当;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供应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工具; 7.由于甲方缘由致使服务事项没有履行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托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照实向乙方律师供应任何与托付事项有关的状况,不得隐瞒或供应虚假状况。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指定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有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供应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履行托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供应与托付事项关于的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并有权对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应的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后,准时履行托付

2




合同系列-可编辑

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权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当与甲方具备法律上权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咨询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资料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当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依据甲方所需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与甲方详细协商或随时联系商定;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造成或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各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协议解除: 1.协议期限届满,各方不再续签协议; 2.各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协议;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时;

4.甲方有意愿向乙方供应虚假状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未能供应有效的法律服务;

5.甲方的托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未能实现的。 第十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协议关于的需要送达或赐予的通知、协议、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各方另有商定外,应按各方当事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办公地址、传真号码、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号码、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办公地址、传真号码、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转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据有关原来的办公地址、传真号码、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5181893cf22bcd126fff705cc17552706225e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