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林木转包合同书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本人在XX镇XX村民委XX村民小组位于岭的承包山林地转包给乙方种植速生尾叶桉、发展养殖业,转包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的经营权为甲方所有,四至界线清楚—-出示山界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 二、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到界址以双方签名确认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的界线为准. 2、总面积 亩。 3、面积测算方法: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 三、甲方的林地转包给乙方后,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四、承包期限: 自2014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1日止。 五、转包费及支付方式: 1 1、金额共计元,从甲乙双方签订《林地林木转包合同书》生效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承包金额. 2、林地、林木转包金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必须交给乙方等额有效收据。 六、现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区公路、乡村公路、便道等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坏.在本屯原有道路基础上出现阻塞和破坏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如有争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在转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林地、竹地、坡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如占用他方林地,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所占用水田及损坏水田、坡地的青苗费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今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以后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公路和林道.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 1、因山界林权发民纠纷的,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期限付清转包款. (2)乙方必须确保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经营面积的完整。 (3)乙方经营期间维修的原有道路及新修的道路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至,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与第三人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不能解决的。 3、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国家征、占用的。 4、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十、本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第八条第1款(3)项规定处理补偿金;国家款征、占产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乙方 2 应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甲方转包前林地上原有的林区设施及乙方承包后在林区所建的林区设施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期内添置的非固定设备及林业设施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份不能履行的, 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 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违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地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山界林权证”复印件。 2、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图。 十三、承包期内,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满为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 十六、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扣执贰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5a3a93592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