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办文件编写规定 报告的写作要求 1.报告的定义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或要求的陈述性文件。 2.报告的种类 按报告的性质可分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按时间可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按内容可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建议报告、答复报告和递送报告等。 3.报告的结构 分首部、正文和落款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标题常见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组成,一种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2)正文:包括三部分内容。开头部分要开门见山地简要说明报告的缘由、目的、意义;中间部分是报告的核心部分,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工作情况及问题,要求叙述事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中心明确、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二是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结尾部分,即结束语,一般都有程式性用语,应另起段来写。工作报告和情况报告的结束语常用“特此报告”;答复报告多用“专此报告”;递送报告则用“请审阅”、“请收阅”等。 (3)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4.范本 ×××××报告 ×××××(单位或领导): ×××××××××××××××××××××××××××××××××××××××××××(可分段落描述)。 特此报告。(或专此报告、请审阅、请收阅) 1 (空两行) 起草人:××× 审核人:××× 企管部负责人: 2 企管部 ××××年××月××日 (空一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6341687cc22bcd126ff0c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