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原考点之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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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考点之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今天我们继续唯物史观部分知识的学习。前面讲到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具体概念,接下来开始学习二者的辩证关系原理。首先回顾一下,社会存在属于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社会实践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以及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而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那么二者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简单来讲,我们考试作答的时候,二者的辩证关系原理只需要写上下面的几句话: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同时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具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 具体来讲,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首先,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社会意识根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世界的反映。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心理以及我们的法律和各种制度其实都是来源于我们的物质生活,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应。其次,社会意识是人们进行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交往活动是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一种人类活动的重要方式,社会意识同语言一样,是在生产中由于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生活和交往的发展,人们的社会意识也同时改变。所以,马克思说:“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正是生活中遇到了某些需要,才逐渐形成社会意识方面的需要,因此我们看到的宗教、政治、艺术等等其实首先是社会存在方面的需要。再次,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也相应地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和发展。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或迟或早,也就是虽然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并不是要求社会意识马上就发生变化,变化的快慢是视具体情况而定的。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一时代的社会意识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特点,具有不断进步的历史趋势,但其变化、发展的根源深深地埋藏于经济的事实之中。总之,社会意识以理论、观念、心理等形式反映社会存在,这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 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辩证关系的另一个方面,是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具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这也是容易成为考点的地方,也是社会意识的特别之处。相对独立性首先表现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进步的社会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见、推断未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落后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则阻碍社会的发展。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并不是完全同步的。比如说现在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时期,但是我们在生活中还是能听说或者亲见很多封建迷信的现象,那么这些封建迷信思想就是落后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它并不完全同步于当下的社会存在。并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其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未必是最高的;某些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其社会意识的某些方面却可以领先于经济发达的国家。恩格斯曾说,“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演奏第一提琴”。这就说明社会意识有着自己的发展规律,并不一定和社会存在完全匹配,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经济落后的国家依然有非常伟大的艺术家。其次,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各自具有的历史继承性。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意识,在内容上主要是反映现实的社会存在,但同时也会吸收、保留以往形成的某些思想材料,即“古为今用”;在形式上继承以往既有的方式和方法,同时又根据新的内容和条件加以改造、补充和发展,并增添一些新的形式,即“推陈出新”。也就是社会意识有着历史继承性,任何社会意识都是之前社会意识累计的结果,都有着自己的发展过程,有着过去现在和将来。正是由于这种继承性,才有社会意识发展的独特的历史,才能形成各具特色的民族传统。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这是比较好理解的,就类似于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是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实现的。一种社会意识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范围大小、时间久暂,同它实际掌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紧密相连。正确而充分地发挥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有赖于社会文化建设特别是先进文化的建设。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唯物史观的基本问题,掌握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原理有助于理解唯物史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6c504c9c3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