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收购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 乙方(收购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目的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旧机动车——车牌牌号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自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交易车辆价款 1. 旧机动车的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圆),上述价款包括车辆、备胎及 等附件。 2. 过户手续费由 方支付。 三、 付款及交付、过户 1. 乙方于协议签订后(当日/日)内支付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圆)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现金/指定帐户)。 2. 甲方于协议签订(当日/日),将旧机动车及其(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3. 乙方于(过户/转籍)事项完成后(当日/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圆)。 4. 支付方式:□现金□指定帐户□冲抵换购新车款项 四、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应确保该车辆出售给乙方时(年月日时分以前)无债权、债务、交通违章、未还清的分期余款、刑事盗抢、违法案件等纠纷。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车过户手续,不得无故推脱,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该车过户困难,或不能过户导致乙方和买主之间产生纠纷时,甲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乙方和买主的实际损失。 3. 甲方承诺已对旧机动车的配置、技术状况和原使用性质了解清楚,该车能根据居住管辖地车辆落籍规定办理落籍手续。如由于甲方的过失导致(过户/转籍)手续不能办理,则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返还定金,已经发生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五、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保管甲方移交该车辆过户手续,并确保在待售期间该车无交通违章,刑事违法的纠纷,若发生以上状况,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该车过户手续,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车辆手续过户。本协议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收购车款,并取走交易车辆及全部手续。车辆一经收购概不退还。 六、 违约责任 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非责任方均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相关条款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 七、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75a7a0f48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