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宗法制的特点 西周的宗法制,就是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来区别亲近疏远,便于实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就是西周宗法制得以实行的具体办法。在宗法制下,嫡庶的区别非常明显,这样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稳固各个阶级内部的秩序。 西周宗法制的特点 1. 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 2. 依照血缘关系划分等级。 3. 结合了族权和政权,同姓氏之间不能结婚。 西周的宗法制就是王室贵族通过血缘关系来分配权力,以便实行世袭制的一种统治制度。根据书中记载,在殷商后期,父子相承制度逐渐被兄终弟及制度所替代,纣王继承了殷商的地位就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纣王有一个哥哥叫作启,是殷商的长子,但因为启的母亲是庶出的,出生卑微,所以没有继承大统。纣王的母亲是正宫,再加上他是正宫所生的第一个儿子,所以最后继承大统的是纣王。这就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在殷商末期,嫡长子继承制就已经初具形态了。 在姬发灭了商之后,这一制度被大力推行,不仅如此,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更是作为治国制度被历朝历代所使用,影响深远。 在宗法制中,“嫡长子”就是正室所生的第一个儿子,不管庶出的儿子更为年长还是更为优秀都不能继承父亲的大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794c17ff2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8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