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D-RP200罗经操作说明书 (1)检查罗经盘是否变形或有缺陷,盘上的油漆不应起泡,盘内的螺栓、螺母不应有松动;盘内液体应无色、透明无异物,无大于10mm直径的气泡,否则应换液;罗经基座不应有松动。 (2)磁罗经的读数照明和电气复示机构必须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供电。检查罗经盘的照明和反射读数盘调光器,光通量应能连续可调; (3)操舵位置与标准罗经之间的通讯设施是否可用(如果是话筒应检查无堵塞、通话清晰,如果是电话装置应进行效用试验) (4)罗经应配备投影针或方位圈或方位镜作为测取目标方位的手段。 (5)磁罗经应进行初次和年度自差校核,一般由有资格的罗经师进行校验,已校正后的罗经自差分别应不超过(标准磁罗经±3°;操舵磁罗经±5°)。自差校核曲线张贴在驾驶室内。在下列情况下应重新校核磁罗经,并更新每个磁罗经的剩余表或自差曲线: 在船体结构方面有所变动时,或磁罗经旁带有磁性的物体移动以后。 用任何方法进行船舶的消磁工作后。 载运大量带有磁性货物后。 船舶长期停泊并固定在一个方向,发现磁罗经自差有显著变化者。 船舶遭受电击、失火、碰撞、搁浅,船体经过电焊或敲击后,发现磁罗经有显著变化者。 罗经换新或移动后。 在任何情况下,当发现罗经自差超过规定值(标准罗经±3°,操舵罗经±5°时) (6)船舶应备有磁罗经日志,供船舶在日常用电罗经对磁罗经的误差自己进行校核并予以记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92740338d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