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郡世德堂张氏宗谱续修及建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设置:设会计及实物管理员各1人。 二·财务人员职责: 1·会计:(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手续不健全的票据有权利也有责任拒绝。 (2)负责票据分类及建帐。收入帐及时向理事长出收据。 (3)定期向理事会公布账务。 (4)随时接受理事会或理事长账务及现金检查。 2·实物管理员:(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负责实物管理及实物登记。(包括:名称,购置日期,购价,购置人及使用人等) (3)实物的交接要履行必要的手续。 (4)随时接受理事会或理事长账务(包括实物)检查。 三·财务审批: 1·1000元以内的支出由理事长直接负责:1000元至50000元的支出必须由理事会集体研究批准:50000元以上必须有族民代表大会批准。 2票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字,理事会成员证明签字,理事长审批方为有效。 四·入账管理: 1·人丁款及预丁款管理:(1)按自然村指派专人收取,同时出收据。 (2)收款人收取的人丁及预丁款及时上交会计,会计及时出收据。 (3)会计将收到的人丁款及预丁款及时建帐并定期向理事长汇报。 2·捐款:(1)捐款人可直接将捐款交给会计,会计同时出收据并记录入账。 (2)捐款人也可将捐款通过会计专门办理的银行卡汇入,待会计确认后由负责捐款工作的人员暂代出收据,再有会计补出收据或会计直接出收据。 (3)会计所出捐款收据必须一式三联,第三联收据必须定期全数上交理事长。 五·各项补助细则: 1·谱表登记人员按每张谱表1元的标准补助。 2·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每人补助伙食费20元。 3·出差人员如实报销交通费和住宿费,餐饮费每天每人30元。 4·务工人员每天每人补助餐饮费30元。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9bd1a26482fb4daa58d4b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