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耒阳市第二中学 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要求及措施 一、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 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简化字或错别字。 二、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 1、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字或错别字。 2、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三、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 批改作业、书写评语时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字或错别字。 四、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工作用语和交流材料要求 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所用文字材料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字或错别字。说明:“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具体是指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任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 五、具体要求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发作业、家校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4、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耒阳市第二中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9f1a160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4243ec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