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新中国成立后的四次地名更改潮 作者: 来源:《百姓生活》2017年第01期 自1949年以来,中国有过4次大规模的地名更改潮,原因各有不同。 第一次:1951年政务院发文要求清理更名 1951年,政务院下发文件,要求清理 “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地名。随后,相当数量被认为具有华夏文化优越感的地名被取消,如归绥更名为呼和浩特、迪化更名为乌鲁木齐、景化县更名为呼图壁县、懋功县更名为小金县、镇南关更名为睦南关……基本上,地名凡含有 “绥”、“化”、“平”、“镇”、“宣”这类彰显中央王朝、华夏文明影响力所及之字眼者,都被更改了。 这场更名运动,本意是好的。但具体到某个地名,是否有充足的理由更改,却很值得商榷。比如,云南宣威县,被认为有“宣扬大汉天威”之意,遂被更名为榕峰县。但是,宣威县的前身是雍正五年(1727年)所设宣威州,已沿革200余年,当地百姓也已非雍正时代的土司之民,实无必要更改。且随意更名,也破坏多年来聚附在地名上的品牌资源。至1959年,因“榕峰火腿”海外出口不利,经国务院批准,榕峰县又改回了宣威县。 第二次:因推广汉字简化更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a109687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