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在校安全,确保校园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设立本制度: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检查系统外场设备反馈到监控屏幕相应终端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视频丢失);检查监控系统各种数据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监视器等及相关的显示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录像);对监控室内的控制台、计算机等设备表面及室内地面予以清洁。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其他工作人员在岗时方可离开。 3、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校园的治安稳定。 4、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5、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6、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7、任何人未经管理员和学校领导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监控室。 8、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任何人不得损坏、遮挡监控摄像头。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学校,学校联系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9、任何人不得变更、删减监控存储信息;发现有信息丢失或保存时间达不到30天的情况,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任何人员不得人为中断录像和将录像资料删除,更不得强行将设备关闭或者中断设备电源。严禁故意隐匿、篡改和毁弃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如果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除要承但所损坏设备的经济费用外,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10、值班管理人员保持电话等联系设备通畅,24小时保持联系。 11、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严禁携带零食、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入内。不准吸烟、乱扔杂物。不得使用其他电子设备、电器。水杯远离监控设备。 12、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监控设备。 13、学校教师如有调取查看监控的需要,需填写申请表,经学校领导签字后联系管理员方可调取录像。申请表由管理员存档。 14、学校监控录像未经学校领导许可不得外流。 附:申请调取查看监控流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a16798b8a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