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代女子缠足】男雌服做女子变妆缠足穿耳嫁 缠足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正是所谓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方面,缠足可谓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它历经千年,蔓延广泛。上世纪50年代,这种变态的审美标准才彻底消亡。从古到今,围绕妇女裹足与放足的斗争一波三折,它给中国女性在身体与心理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双重摧残,也使人们对其发生的内外动因产生了深深的思索。 一、缠足的由来 一般认为缠足起源于五代时南唐,南唐后主李煜有个名为�娘的嫔妃,纤丽善舞,体态轻盈,娇小玲珑。李后主命人作金莲高六尺,用珍宝装饰,并系以细带,中间做品色瑞莲。然后叫�娘用帛将足缠绕,穿着素袜,在莲中跳舞,屈身如新月,回旋如凌云,令人耳目一新。有人以诗赞美:“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从此,女子均以缠足为美,并把“三寸金莲”作为一种审美标准。 二、缠足的历史发展 由于小脚的审美观念和宫中的缠足倡导,传入民间便蔚然成风。宋代,诗人苏东坡《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这说明,在宋代的确出现缠足习俗,发展到南宋时期,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以至南宋末年,“小脚”则已成为妇女的通称。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不但不反对汉人的缠足,相反还持支持的态度。这样,就更助长了缠足之风,在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明朝末年张献忠进占四川,大刖妇女脚小,以至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三、缠足盛行的深层次原因 缠足之所以一出现便能迅速流行,有重要原因在内。 第一,缠足产生社会条件长期处在封闭状态,在这样的物质前提,并且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分工是男女分工的自然形式――男耕女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成年男子成为社会的主力军,妇女生产者的而地位显著下降,其家庭地位也不免一步步下降,最终家族的抚养权成为男子专职,妇女在家庭上便成为男子的隶属,丧失了自己的能力。因为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使得妇女的发展空间越发窄小,而家务劳动即使小脚也能应付,这就给妇女缠足创造了基本的物质前提。以男性为核心的社会家族共同体,使妇女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社会生产劳动,同时也减少了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各种机会,严重削弱了女性作为个体而存在的独立性,随着社会其他角色的消逝,女性存在的生存方式也逐渐演化为供家族传宗接代的繁殖工具和性服务的提供者。在以牺牲女性为前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男性统治社会,妇女的权益自然日益受到蔑视,女性除了放弃自我别无选择。在封建社会里男性的眼中,女性也理所当然的,要取悦男性、服务于男性,与生俱来的行为功能因男性的变态需要与赏识而不得不居于次要地位。正是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a40e5ef55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