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当地政府申请土地办厂? 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提交申请书申请土地办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所以申请者可以提交申请书后等待政府批准,批准后即可占用申请土地办厂。 扩展资料: 1 1、向政府申请土地办厂时所需的书面材料如下: 办厂者的户口簿、身份证及两者的复印件 2、向政府申请土地办厂时所需批文如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选址意见书》;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550c9fad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