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金税三期”后房产税的常见检查点有哪些

时间:2023-03-14 22:49:14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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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金税三期”后房产税的常见检查点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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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份金税三期上线不久,山东省青岛市国地税在比对财务数据过程中,发现青岛某某企业在建工程余额9803.87万元,而且长期挂账已达三年之久,经核查早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尚未转资,降低了房产税的计提基数,给国家造成了大量房产税的漏缴少缴!最后要求该企业补交了三年的房产税240余万元,以及罚款与滞纳金。 (一)应税房产原值是否完整

1、企业所有应税房产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税源登记和纳税申报; 2、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是否依照有关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

3、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的,使用人是否代缴纳房产税。(财税2009.128号) (二)计税依据是否准确

1、房屋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是否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房屋装修、装璜费用并入房产值计提折旧的,是否按规定一并计算缴纳房产税;

3、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是否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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