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 。 二:工期时间:三年(期满可续签合同)。 三:结算方式:每三天结算一次,全额现金,或存入银行黑卡,确保乙方当天收到。 四:运输计费 1.泥口至转运场,8公里以内为每车人民币 元。(运输税后价) 2.超出8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币 元(运输税后价) 3.转运场至加工厂,12公里每吨人民币 元(运输税后价) 4.超出12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币 元(运输税后价)。 五:挖机装车计费 泥口装车每车人民币 元(税后价);转运场装车为每车人民币 元(税后价)。 第 1 页 共 3 页 六: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支付乙方进场费:挖机每台人民币 元,泥头车每台人民币 元;乙方必须在 天内组织 台车辆,挖机进场开工。 七:甲方责任 1.理顺周边关系,运政,交警,环保,国土,城管,确保道路顺畅,在乙方车辆不违规运输的情况下,发生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以上范围扣车超过24小时,甲方赔偿乙方误工费,每天每台500元人民币)。 2.因甲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误工二天的从第三天开始每天每台车由甲方赔偿损失500元人民币,不可搞自然灾害除外。 3.协调好工地管理人员,提供足够油料,负责道路及时清理,整平,保证乙方车辆顺利安全行驶。 4.正常天气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车队进场每月开工时间不少于25天。 5.备足资金我,按时支付给乙方运输费,若甲方不按时或无故拖延支付乙方运输费超过两天,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追讨工程费及追讨款项期间的误工费。 八: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动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服从调度,安全生产;乙方车队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车队在道路行驶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6c129e6c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