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 1. 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通过多部门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最多 30 日内可以办理完成,领取居住证。 2. 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 管部门核定,新办理每本 25 元。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 (二)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个月; 或 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 6 个月 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 (一)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 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 拟在本市居住 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验原件 ) (2)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 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验原件 ) 。 开此证明时,需要房东缴纳 5%的房屋租赁税。这一点需要和房 东沟通。 (3)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 ( 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 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 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 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 (聘用)合同复印件 ( 验原件 ) ,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 ; 2. 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复印件 (验原件) ,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个月的证明 ; 3. 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 证复印件 (验原件) 、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 4. 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 通知书”复印件 (验原件) 、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 印件(验原件)。 1. 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份; 劳动合 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1 份。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至少 6 个月的证明, 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 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 ; 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 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 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 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 受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 (县)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 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 ; 不符 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 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 ;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 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 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 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猜您感兴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cb02fdb5360b4c2e3f5727a5e9856a57122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