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陕教高办[2018]3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8.07.13 【实施日期】2018.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18〕30号) 各有关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6号),现将我省2018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二)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 (三)撤销专业。 二、申报数量 1 / 3 (一)为了确保专业质量,原则上,新建本科院校申请新增目录内专业不超过4个,其他高校申请新增目录内专业不超过3个,所有高校申请新增教育部目录外专业不超过1个。 (二)在2017年新设专业检查中,检查结论为“限期整改”的,减少所在高校申报限额。 三、申报要求 (一)严格专业基本要求,科学设置专业。 各高校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备案。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专业结构。 1.优先设置急需专业。支持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高校发展定位和特色的专业。将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学科专业建设需求量大、就业形势较好、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列为急需专业(见附件1),优先设置。 2.从严增设省控专业。将全省专业布点多、在校人数多、就业率低的专业列为省控专 2 / 3 业(见附件2),提高设置条件。 3.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连续5年不招生的现设专业,须按撤销专业申报。专业数超过30个的学校,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申报需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至少1个;专业数超过50个的学校,须申报撤销至少2个。 四、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7月31日(星期二)前,校内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材料须在本校主页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并提交学校负责人签字的专业申报材料、校内专家组织审议意见(格式见附件3)扫描件。医疗卫生类专业审议意见由省教育厅统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后上传。同时填报本校2017年停招专业名单和2018年拟停招专业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e68df5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4c59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