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48小时是不是被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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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8小时是不是被拘留了?





导读:一般在派出所待四十八小时不算拘留,且拘留的时间要按照裁决书为准,派出所的时间属于核实时间,不能算作拘留时间,且若只是在派出所待了四十八小时,一般都不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的。

一、超过48小时是不是被拘留了?

拘留24小时、48小时,这种情况不是拘留,实际是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时,让当事人到指定地方接受询问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治安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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