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请示 签呈 报告 报告人 陈家铨 部门 人事资源部 申报日期 2012-12-14 主题 关于保安人员节假日值班工资补助的请示 公司领导: 为完善公司保安人员节假日加班的管理,调动保安人员的工作热情,确保公司财物在节假日期间等到有效的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的规定。 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申请保安人员节假日值班给予200%×日工资报酬(即:节假日值1天班在原来工资的基础上加发1天工资),特此请示。 以上妥否,请批示! 内 容 说 明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常务副总 总经理 董事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ea10016a76e58fafab00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