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张立先 写字,谁不会呀? 都会。可这字写得怎么样,受看不受看,却大有讲究。古人写字用毛笔,大则大如斗,小竟小若蝇头,足见习字有功,书法大师在手腕上较劲时可“力透纸背”。现如今用毛笔的人少了,但对钢笔之书法,亦很讲究章法,善书者象古人用毛笔作示范一样,弄出各种各样的“帖”来,供写字者模仿。 中国的所谓好字,其实是模仿的。这“模仿”,千百年来就坑害和苦煞了好些个书生。方块字里的一个“鹅”,倾倒过多少文人墨客呀,其实王羲之对这个鹅字,也未必千锤百炼。象《兰亭集序》里的许多个“之”字,因有变化,便被 字,有几百个换几十两银子的,也有“一字千金”的传奇。现代名书法家,一个字换几百几千元人民币的,已不稀罕了。这个你不服气不行,人家一手字儿怎么摆弄都比你写的中看。他随便划拉几下,就是“白花花的银子。”你写几个拿到街上去试试?! 不过话又说回来,名书法家的字值钱,名人的字未必写得好,却同样被人们视若“墨宝”。你没见到许多报刊和书籍上的“墨宝”么:报头啦,刊名啦,书名啦,店名厂名啦,各种会议庆典和产品展销啦,这节那节啦„„凡是需要有“墨宝”的地方,几乎都有了。只不过此类“墨宝”速朽的可能性大,今天你用了,说不定下个月或遇到什么“人事变动”之类,就又要考虑去求另一种“墨宝”了。 据求名人写字者讲:正门和后门永远掩着的主人,一般都不会令求者失望,只要你心诚。又听说凡属名人一般都不轻易给别人写字,即使写了,却也是“盛情难却”,“不得已而为之。”只不过,“盛情难却”得多了,也就不得不多“为之”了。 的价值。我做这篇“写字”的文章,大抵也该划入“功利”之列吧!因为编辑允 今人重名,字写得好坏无所谓,只要你肯给我写,我就堂而皇之地用,再多人见了摆头又怎么着? 唉,何必太认真:字,都是方块字;人,都是黄皮肤和黑眼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ed75cbb33d4b14e852468c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