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冰墩墩的辩题 针对侵权“冰墩墩”的社会现象,你怎么看? 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也成为大众关注热点。但其中,人民在社交平台上自制“冰墩墩”表情包、在短视频平台剪辑发布赛事片段,企业未经授权制作吉祥物周边,甚至对奥运选手谷爱凌的姓名进行商标抢注等侵权行为,也随着冬奥会的热度不断出现。 《著作权法》中有明确规定。以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为例,其符合《著作权法》中关于著作物的定义,理应享有一切著作权,其中包括改编权、网络信息传播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因此,作为著作权人的“冰墩墩”完全可以被侵权为由,向自行设计“冰墩墩”表情包的行为人提起诉讼。凸显出公众对奥运会这一世界级体坛盛事背后的知识产权问题,仍然认识不足。 对于这样来之不易的作品给予保护,不仅体现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应有之义,也能激励更多人创作更高质量的“冰墩墩”们,从而丰富国人的审美意趣及精神世界,更树立和展示我国作为知识产权大国的旗帜和底蕴。 而对于擅自将奥运标识用于自身商业宣传、未经授权制作奥运周边产品,对奥运选手姓名进行商标抢注等恶意侵犯知识产权法的行为,必须多方面及时制止,依法处罚、制裁,让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同时形成警示。 此类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事件都会发生,不法商家迅速在其中找到可乘之机,进行搭便车、赚快钱的违法行为。 对于市场而言,这样的行为也无法促进良好的商业和创新氛围,更会抹黑赛事本身。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不断发展,离不开积极制定规则,对这些行为进行制裁。 同时,各级政府机构、相关公益组织为广大民众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的保护意识,仍要放在重要位置来做,并加紧行动。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广度有所改善,但认识深度如今看来仍然不足。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只有充分激活民众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才会对国家的科技文化创新,以及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形成推动和促进作用。民众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一定会降低侵权事件的发生概率。 北京冬奥会精彩纷呈,在享受赛事的同时,不妨借助冬奥会这一绝佳契机,让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断深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0be6b2deb7101f69e3143323968011ca200f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