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函 编号: hjy-bz- xx 连带责任保证函 致:(出借人) 一、 保证人受借款人之委托出具此连带责任保证函给出借人,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给出借人。若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保证人愿意和借款人共同对出借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 本连带责任保证函是不可撤销的、不可修改的、有效的保证函。 三、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借款人与出借人有约定提前还款情形的,保证期间为提前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两年。 四、 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下列叁项: 1、借款人的借款本金 元人民币; 2、借款人按照年利率 %需要支付给出借人的利息; 3、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罚息、追讨借款人还本付息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通信费、公证费、公告费。 五、 保证人声明,保证人对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或者他们之间签订的协议编号为 的《借款协议》的内容有充分了解,自愿按照国家担保法相关规定对《借款协议》项下借款人的义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 保证人同意,若出借人将对借款人的债权转让的,保证人同意对出借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继续按照本连带责任保证函的内容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 若借款人与出借人将《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期限延期的,无论是否通知了保证人,保证人同意按照本保证函规定的内容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顺延。 八、 本连带责任保证函由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 保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感谢您使用本店文档 您的满意是我们的永恒的追求! (本句可删) ------------------------------------------------------------------------------------------------------------ 1 / 1版本号:hjy-bz-A0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0fb682b42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