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地址: 乙方系甲方员工,甲方已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愿意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员工统一参保各项社会统筹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但员工因个人原因,不愿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费用,鉴于乙方自愿申请不愿意在甲方参加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险。经甲、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未收到乙方参保要求前,不为乙方申报各项社会统筹保险(养老保险、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二、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需重新要求甲方为其办理基本社会保险事宜,从乙方递交购买基本社会保险申请次月起,甲方再为其办理基本社会保险。 三、本协议是基于乙方申请而签订,乙方亦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并清楚了解社保法规政策,明白因此可能带来的任何风险及后果,今后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1fa21de7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