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网络学习笔 班级:模具112 姓名:季兴坤 学号:1104103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于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第一部法律。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 具有以下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计划生育6.夫妻间相互忠实、尊重、家庭成员间尊老爱幼。 一、婚姻的定义: 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是婚姻法律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婚姻的全部法律效力,都是以婚姻的成立为前提的。 婚姻的成立在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别。从广义上来说包括订婚和结婚。古代法多采广义说,以订婚为结婚的必经程序,婚姻的成立是合订婚和结婚为一体的。从狭义上来说,婚姻的成立仅指结婚。近现代法多采狭义说,不以订婚为结婚的必经程序。我国现行的婚姻家庭法中,亦无有关订婚的规定。 就婚姻成立的法律意义而言,婚姻一旦成立便在相关领域导致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后果,这些后果的总和被称为婚姻的法律效力。这种法律效力可以分为及于夫妻双方的直接效力和及于第三人的间接效力。 二、婚姻成立的要件 :1、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2.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3、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 三、结婚的必备条件:1.须有结婚合意 2.须达法定婚龄 四、结婚的禁止条件:1.禁止重婚 2.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禁止结婚的疾病 五、婚约问题 (一)婚约 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双方当事人成立婚约称为订婚或结婚。 (二)我国政策法律中对婚约的态度 当事人可以自行订立婚约,但婚约并无法律效力。这种婚约,是当事人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具有道德约束力的协议。 六、夫妻之间的义务: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七、夫妻之间的权利 1.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3.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4.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八、离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九、财产分配 1.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2.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2d0c8671fe910ef12df84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