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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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统一工作步伐。使各部门工作有条不紊地按计划执行,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及时部署、安排、调整、检查内部工作,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实现有效管理。定期对工作任务和日常管理进行检查考核,更有效的完成各项计划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例会的原则

部门例会是部门处理本部事务的例会,会议要有主题、有准备、有决议。总体目的是交流信息、汇报工作、统一思想、加强工作配合、整合资源、会商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第二章 例会内容

第三条

会前部门领导做好准备,检查每一个岗位按周计划完成、未完成、进行中的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方案 第四条

会议提议内容包括:传达公司的各项文件及工作要求,每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公司工作计划分解;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事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工作任务发布和督办检查事项等。 第五条

部门例会每周一、四召开,周一会议主要内容是部署、下达本周工作计划内容及信息交流、 传达;周四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本周计划完成情况及工作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 例会要求

第六条

每次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记录在公司统一发放的会议记录本,会后部门领导根据会议决议进行工作落实、工作核查,保证事事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第七条

部门例会主要参会人员为本部门或相关部门人员,会议主持人为召集开会部门的负责人,议主要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共同配合协调事项。 第八条 各参会人员需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因工作需要主持人不能参加例会,要提前指定主持人;其他人员不能参加例会者,应当事先请假,并提前将一周的工作情况(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书面的形式交给主持人。

第九条 例会期间,不得接听电话,与会者一律将手机调制振动或无声状态;如事情紧急可向主持人请假到会议室外面接听电话。

第十条 计划发展部每周对各部门会议记录进行抽检,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报告。

第十一条 会议记录是部门工作实际状况的轨迹,各部门要妥善保管和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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