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工作例会议的工作效率,规范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和议事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为工作例会事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 会议时间、内容及参会人员 第三条 工作例会与每周三召开,遇特殊情况变更工作例会时间的,办公室应提前书面通知。 第四条 工作主要听取公司个部门和各项目公司关于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的汇报,研究、协调、部署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公司的重点工作,并就重大工作事项及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研究。 第五条 不定期工作例会议工作的内容,主要为定期会议中没有涉及,但事关重大且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六条 工作例会的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中 第三章 会议的准备 第九条 参加工作例会的项目部和部门必须将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于每周二已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编和印发。 第十条 参加工作例会的项目部和部门,应在会前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做好提问解答的准备,必要的应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备问。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需安排人员提前半小时做好会议会场的布置,准备好签到册,并落实人员进行会议纪要。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 第十二条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进行会议签到,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总经理请假。与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将手机。呼叫机关闭或调制震动位置。 第十三条 工作例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 会议发言和研讨顺序按会议通知规定的议程进行,特殊情况可由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明确。 第十五条 工作例会的汇报项目部及部门,应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为:一是日常工作,二是重点工作,三是需要公司协调的工作。日常事务工作只做简单汇报,重点和需要协调的工作应做详细汇报。 第十六条 工作例会的主持人应对个项目部,部门上周的工作执行情况和下周的工作计划分别进行评价和补充,明确有关要求,组织与会人员讨论有关议题,明确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对公司的整体工作状况进行评析,强调下周工作重点。 第十七条 参加工作例会的与项目项目部及各部门如需作专题汇报或讨论,应填写《内部专题会议申请单 ,主持人应组织与会人员重点讨论有关议题,明确有关要求并形成决议。 第五章 会后工作的落实 第十八条 工作例会结束后,办公室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力求全面、客观、准确、经分管副总经理和高后,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批和签发。 第十九条 工作例会的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会议内容或将会议材料外借。 第二十条 对工作例会形成的决议,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作例会议定事项和督办和反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 北京区域各项目公司参照执行,或依据本制度制定具体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e255292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