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级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依法... 为进一步推进和加强二级学院的管理,促进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的要求,现就二级学院规范和实施院务公开工作提出ij,下意见. 一、公开的项目 (一)组织人事 2.公开方式: (1)教研室主任级干部任用,参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办理. (3)教职工年度考核的政策依据和程序要在工作开展之初向本学院教职工公布.要对考核优秀者进行公示. (二)财务管理 1.公开内容:学院预算经费,创收收入,经济分配政策等. 2.公开方式:实行三公开,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可根据内容,分别向院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会议、全体教职工大会公布. (1)政策公开:公开财务管理规章,学院分配方案须经院教代会讨论通过. (2)程序公开:本单位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学科、实验室、专业、课程的建设费使用办法,年度预算外大额度经费的使用方案,业务招待费使用规定等须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报销严格按照学院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三)学生工作 2.公开方式: (1)发展学院党员严格按照党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进行,实行发展对象公示制度. (2)学生奖、贷、助、补的确定,违纪处分处理,学生活动 经费的使用,以书面或会议在一定范围公示. (四)共他事项 其他适宜公开的事项. 二、实施及要求 (一)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由各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其中人事工作、财务工作以院长为主,组织工作和学院工作以总支书记为主).学院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工会、党总支纪检委员和学生会负责监督. (二)组织人事工作和学院重要事项须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后才能作出决定,并作好会议记录.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有关规定,严禁乱收费. (三)各学院自觉接受校纪委、工会、纪监审办的监督检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9321cc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