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入职流程的通知 公司机关各部室、各煤矿、救护队: 根据“职工新参加工伤保险须个人参保信息录入系统成功24小时后方能生效”之规定,为合理规避公司劳动用工风险,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现就公司员工入职流程及其他事项作如下重申: 1、员工入职流程为:①拟录取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交纳体检费用进行体检;②体检结果合格的拟录取员工携带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到矿劳资科报到;③矿劳资科工作人员协助拟录取员工办理入职手续(住宿、劳动合同签订、餐卡);④矿工伤保险工作人员到当地社保局为拟录取员工办理参保手续;拟录取员工携带矿劳资科开具的介绍信到矿安监科参加入职培训;⑤矿劳资科工作人员待拟录取员工工伤保险生效,矿安监科开具培训合格证明(附培训签到表、培训教案、培训考试试卷),且经矿长签字批准后,为新员工开具“入职介绍信”; 2、矿任何科室(区队)无矿劳资科开具“入职介绍信”不得私自接收或安排新员工上岗工作,否则,除对该科室(区队)负责人罚款500元/人外,新员工上岗期间的薪酬及其他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科室(区队)负责人及矿主要领导全额承担; 3、矿劳资科不按以上流程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而使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的,发生的经济损失由矿劳资科科长及工作人员承担; 4、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由矿长负责,劳资科牵头,清查整1 理本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或工伤保险已办理但未生效员工名单,并立即通知以上人员暂停入井作业,待矿井工伤保险工作人员为以上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且生效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公司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矿劳资科长及矿领导班子承担。 5、根据县社保局要求,各煤矿的员工增减情况需到县社保局实时录入,按照规定操作,将会增加工作量及费用。故现要求煤矿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业务经办人员及办理工伤保险时限要求,同时报备公司人力资源部。 贵州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74b7f6783e0912a2162a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