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罐标定的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保证计量罐液位准确、可靠,符合产品工艺要求。 应用范围:计量罐的液位标定。 责 任 人:生产车间负责对本车间的计量罐液位进行定期标定;质量管理部QA检查员负责检查监督。 内 容: 1 标定周期:1次/月。 2 标定使用介质: 2.1 直接使用需计量的物料。 2.2 使用替代介质(如水、甲醇等),根据所用介质密度折算出相应的重量。 标定介质单位分度值(kg)=替代介质重量(kg)×标定介质密度/替代介质密度 3 计量单位:千克(kg)。 4 标定方法:增重法或减重法。 4.1 标定前准备: 4.1.1 检查计量器具(台秤)的计量范围应与称量相符,其上应有检验合格证,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4.1.2 检查计量罐各阀门开关正确,液位管洁净便于观察。 4.1.3 确认标定使用介质无误。 4.2 增重法: 将介质置台秤上,按分度值要求依次称重抽入计量罐中,其间标记每次的液面位置并注明相应数值,直到预定的最高刻度值为止。再将计量罐内的介质全部放空称重,耗损量不得超过此前抽入介质全量的 0.5% ,否则需重新标定。 单位分度值(kg)=抽料前毛重-抽料后毛重 耗损量(%)=(抽入介质全量-放空介质全量)×100/抽入介质全量 4.3 减重法: 将介质全量称重,一次性称重抽入计量罐,将介质按分度值要求依次放回桶中,称重,其间标记每次的液面位置并注明相应数值,直到预定的最低刻度值为止。再将计量罐最低刻度以下的介质全部放空与依次放回桶中的介质一并称重,耗损量不得超过此前一次性抽入介质全量的 0.5% ,否则需重新标定。 单位分度值(kg)= 放料后毛重-放料前毛重 耗损量(%)=(抽入介质全量-放空介质全量)×100/抽入介质全量 4.4 相关要求: 4.4.1 液位分度值应依据工艺要求确定;一次性投入并放空的物料可只标定规定投料量一点。 4.4.2 液位标定/分布范围应覆盖工艺使用或投料量。 4.4.3 标定过程中须一人操作一人复核并填写《计量罐标定记录表》,车间主管批准,生效执行。 4.4.5 标定和使用时判定液位均以液体弯月面下缘与液位标线相切处为准。 附表:计量罐标定记录表 计量罐标定操作原始记录 页次: 产品名称: 文件编码: 标定设备名称: 标定设备编号: 标定人: 操作内容 工艺物料: 标定介质: 复核人: 执行标准编号: 使用台秤编号: 日期: 物料重量(kg) 次 数 1 2 3 4 5 6 7 8 液位计液面对应的工艺抽(放)料抽(放)料抽(放)料实高度(mm) 物料量(kg) 前毛重量 后毛重量 际重量 耗损量(%)= %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负责人 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e750f987254b35eefdc8d376eeaeaad0f31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