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 1、此表适用于所有因公赴港澳台和为期30天以内的因公出国申请。另自2013年3月1日起所有正式职工及博士后需经人事处会签(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8800306)。 2、申请人至少应于出国、赴港澳前两个月填写此表,办理报批手续。每表1人,不需另写申请报告。 3、此表由出国人员本人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可打印。 4、报送申请表时需附: (1)邀请信复印件一份(非英文邀请信附翻译件一份) (2)获批参加外单位组团请附组团单位出具的征求意见函、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件及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3)在读研究生附研究生院审批表 5、表内栏目填写说明: (1)出境时间请根据邀请信填写; (2)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栏要求填写所有出访和过境国家和地区及城市。我处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出访国家和地区办理有关签证和证明文件。 (3)出访活动内容根据出访类别的不同分别要求如下: 国际学术会议:会议名称(原文及中文)、规模及简要内容;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题目(中文)、被接受情况;明确注明会议有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问题,及论文是否涉及保密内容; 考察访问:考察的具体内容及欲达到的目的等; 合作研究:合作研究的题目、属何种协议;合作伙伴的情况;欲达到的目标等; 进修:进修的具体内容及欲达到的目标等; 其它:据实详细填写; (4)经费来源:如由邀请方负担,需出示有关信件;如外单位支付,请提供资助证明原件;使用校内经费,由财经处或经费管理部门会签; (5)邀请单位名请填原文及译名。如有多个邀请单位请按次序填写。 北京师范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台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意见 请核实申请人是否为我校正式职工、经费落实情况、表中内容是否属实,工作有无妥善安排;若参加会议,须注明论文是否涉及保密内容及会议是否有涉台问题 签发人及公章: 年 月 日 二、相关单位意见 学生处/研究生院/人财经处会签 组织部会签 主管校领导意见 事处会签(适用于我(适用于副处级以上) (仅适于中层正职) 校所有正式职工及博 士后) 签发人及公章: 签发人及公章: 签发人及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意见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四、校领导审批意见 主管外事校领导审批意见: 书记、校长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12f6d7a3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