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 2016年度中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 本人在任期内向学校党委作如下承诺: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六大”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任务。 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自己分管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排查和分析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在管好自己同时,还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三、自觉开展和接受廉政教育。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主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廉政法规,积极参与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廉政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职责权限。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活动,不私设 “小金库”。认真执行有关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的规定。 1 五、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与收入申报制度,按规定坚持述职述廉,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行为,营造厉行节约的校园风尚。 七、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分管职责范围人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确保分管职责范围无违法违纪行为。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或插手学校的工程建设、大宗物资设备与教材图书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不在招生考试录取、科研等项目申报、职称评审、出国留学以及自己分管的工作中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及亲友谋取利益,不违规兼职。 九、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本人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承诺人: 所在部门及职务: 2016年 4月 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2d97ad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