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中学校学生会 主席团职责(草案) 学生会主席团职责包括: 1、学生会主席团包括学校学生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其中一名兼任学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校党委的指导,接受学校团委的领导。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必须代表学校广大学生的利益,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3、审核并批准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协助并监督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社团)的工作(活动)的开展。 5、协调各部通知的传递和公布; 6、负责学校举办各类学生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7、督促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并及时向学校团委反馈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进程情况; 8、负责审批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提出的部门、社团活动方案。 9、带领学校团委、学生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10、负责整个学校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11、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 必须监督和确保这几个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1 12、负责学校团委、学生会后备干部的考察和培养; 13、集思广益,积极引导学校团委、学生会内部的改革与创新工作; 14、及时准确地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问题和建议,定期向学校团委汇报学校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门和社团的工作和思想状况; 15、安排学校团委、学生会例会; 16、完成学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7、主席、副主席(包括团委学生副书记)详细职责和具体分管情况等详见附件。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目录: 学生会主席职责…………………………………………附件1 共青团长寿中学委员会学生团委副书记职责…………附件2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附件3 主席、副主席具体分管部门情况………………………附件4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947947bb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