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物资整顿通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治理整顿船舶物资丢失现象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春节以来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船上已安装设备部件及电器元件丢失现象严重,已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进度,为此公司于4月6日召开了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治理整顿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特通知于下: 1、 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年后外包队新人较多,并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及外包队要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一次形式多样的宣贯工作,要把这次教育工作抓到底,使每个人都知道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从思想上得到重视。真正做到人人懂法人人都遵纪守法。 2、 加强管理:各单位各部门及外包队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东西,试验后能拆卸的部件一定要卸下保管,能等交船时交的部件不得提前交。各部门管理人员尤其是主管人员要用心观察有些部件安装没有或有些部件应卸下来保管到没到位。发现问题首先进行自查,要弄清丢失物资要查明原因,是否有监守自盗或本来就没安装顺手牵羊之行为。船员上船后项目组要当面点清物资并同钥匙一起交付给船方管理,过后丢失物资公司概不负责。在管理上要定区域定人员,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都参入、精细管理、常抓不懈的良好氛围,避免给行为不轨者一可乘之机。 3、 加强检查:环境与安保处应会同生产等有关部门经常对修船及在建船舶加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纠正预防措施,不要亡羊补牢。要经常对各有关工种及外工工棚、更衣柜、工具箱等进行检查,要组织七中队不定时地对厂内停放的私家车下班时进行检查,查出问题者视偷盗论处。 4、 对有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将按《治安管理处罚办法》加倍处罚。对惯偷的公司职工即便价值低于《治安管理处罚办法》中所规定开除厂籍留厂察看条款数额的,这次也要加重处罚,并执行开除厂籍留厂察看条款。属外包工人员的除加重处罚外,此类人员不得进公司大门,任何外包队不得再聘用,否则将对外包工头处10000元罚款。出现物资部件丢失现象的单位负责人及外包队包工头均要做相应的经济处理。属船员监守自盗者,要加倍处罚,同时要通知其船东。上述情况符合治安拘留的,无论是公司职工还是外包工及船员,将绝不姑息报公安分局法办。 5、 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人绝对保密,所报案件经调查属实者将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6、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对违规单位及个人将实行全厂通报公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62e765e14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