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汉江襄阳段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的承诺函 【法规类别】自然保护 【发文字号】襄阳政函[2012]150号 【发布部门】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07 【实施日期】2012.1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汉江襄阳段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的承诺函 (襄阳政函〔2012〕1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汉江是长江的最大支流,流经襄阳市195公里,占汉江流域的10.86%。汉江新集水电站位于襄阳市境内,是《湖北省汉江流域中下游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规划纲要》中汉江中下游干流梯级规划的6级开发方案中的第2个梯级,水电站建设对襄阳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根据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湖北汉江新集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水生生态保护措施,襄阳市人民政府对落实汉江襄阳段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 / 2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6bcd393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c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