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时间:2023-12-25 05:30:0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5.17 【字 号】陕政函[2006]54 【施行日期】2006.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陕政函〔20065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0629号)精神,同意你市政府驻地由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大街迁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0d3e9a2b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