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和相关中央部门关于实施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管理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有关部门授权控制的全国性企业及事业单位,包括全资国有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 (二)本办法不适用于外资企业、金融保险行业、内资企业管理改革,以及被国务院或有关部门临时管理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 【管理要求】 (一) 精简管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精简管理工资总额,实行灵活政策和技术服务并行管理。 (二) 合理拨付。合理分配和拨付中央企业工资总额,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把握好企业工资总额的使用方式和比例,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 (三) 节约优先。强化节约意识,把把紧紧把控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的使用,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财力配置,优先向主要生产、经营费用拨付,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工资总额管理影响。 (四) 精准控制。企业层面以依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分部分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中央企业财力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实行按部门、按机构细化精准控制。 (五) 严把工资总额关。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管制度,严格禁止超支补录行为,加大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考核力度,确保工资支出合理、有序。 (六) 高效管理。建立联网管理体系,重点侧重管理数据的完善和准确性,确保精确到账,提高财务决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高效的企业财力管理。 【保障措施】 (一)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按照法定程序拟定工资总额预算,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工资总额使用方案和使用办法,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程序。 (三) 建立考核机制,督促企业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开展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考核。 (四) 提高企业财力管理水平,建立精细化、智能化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要求把握工资总额使用事项、使用规模、外购等项目考核情况。 (五) 完善员工工资调整制度,建立规范的工资拨付机制,按照规定的财力配置和拨付范围进行拨付、严格执行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要求。 (六) 成立联网审批机构,建立多级审批程序,实行全面准确的工资控制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 强化督查检查,把把紧紧把控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的使用情况,加大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考核力度,确保拨付合理、有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001d2901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36.html